短”信”息
2005/5/19
一个选择题,假设不考虑花费的前提,在没有急事的情况下,你是更愿意发短信还是打电话呢?
我选发短信,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以前总是通过短消息发很多深沉的句子。其实发短信是考验语言能力的。一件小事,更多情况下是稍微复杂的情况,必须在有限的字数内用简单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。在选择用词上还是有讲究的。怀念在国内可以发短信的日子,真的很怀念。按键用习惯了,就跟密码一样了,很快就能选到要用的字。很随性的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思。
正如使用MSN一样,习惯网上聊天久了,是不愿意让别人替自己打字的。很多话,是内心的表达,想到什么,就很随便的打了出来,反到是说出来以后再打到屏幕上很奇怪,几分做作。
我向来是喜欢写信的,不过是越发讨厌用笔了。我和梳子依然算是笔友吧,不过是年头太长,我们两个也迈入高科技时代了。从手写改成E-MAIL,现在这千山万水的,还是E-MAIL更经济快捷些。以前的信临离开家以前,又重新整理了一下,收到柜子里,是一辈子的纪念。
我的EMAIL收件箱也是一般不删朋友的信的,留着贝,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从头看到尾,感觉上比读BLOG更有意思,可能因为内容上更私人吧。所以,建议大家为了对的起自己的回忆,要认真写每封信。
喜欢整理自己的思路。走在路上,就把每天要做的,没做的事情都想一遍,回家的时候把自己今天遇见的好玩的事情也想一遍,回到家就可以讲给大家听。
所以,每天只要有一点新的感触,就可以拿出来提一下。
有了GMAIL以后,我想如果浪费了这么好的信箱的话实在是太太太太可惜了。既然我现在学校无法用MESSENGER,和笨笨的私人的联系方式就变成了GMAIL-MESSENGER,笨笨有G-MAIL的来信提示,而我呢,只要每5分钟刷新一下就好了,老师来了赶紧关闭窗口就是。呵呵,两天下来,我们在一个主题发了80多封来往信件。其实都是生活琐事。不过如果你习惯以后,会觉得这也是一种享受。
把80多个短信读下来,真的很有意思的。内容主要是我们每天要做的事情,我的实验做的怎么样?问候啦,什么时候回家拉,吃饭啦。太细了,所以感动吧。
我想我在爱上用邮件当短信用的同时,也爱上G-MAIL了,终于,在使用了一阵子以后,不知道它是不是为我的高使用率而感动了,终于给我发邀请的机会了。
谁想要G-MAIL的邮箱吗?可以找我邀请。如果有人想没事和我写信,我也非常欢迎呢!如果以锻炼英语水平为目的–更好!虽然本人水平不高,但是多写总是好的。而且–我多是白天回信,那个时候在学校,也不得不用英文吧,呵呵。
说了半天,我知道,上面一段,又成了废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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